語文科教學與自主學習的吊詭

在觀課回饋中,數、理,經濟等需要澄清概念及內容的,可以就重點、難點而分析,透過層遞式講解及提問,幫助學生掌握知識;歷史、地理等人文學科要有較多樣化的資料輸入及聯繫,都可以立即在該課的設計,及教師教法的基礎上微調,提供方法,改善教學。

相對來說,語文科,尤以英語教學,是最困難的,因學生不只是掌握知識,也要展示在讀、寫、說、聽的能力,是需要較長期的沉浸和堅持,不斷的被鼓勵和演練,才有信心學好;教師不是只上好一、兩節課,是要苦心「經營」學習環境,幫助學生從低班養成「想閱讀,不怕說」的習慣。

只觀一、兩節,較難提供即時、合用,又令教師信服的回饋,在很多英文科的課堂上,老師說得多,不斷用流暢的英語解說或發問,而只有個別學生,以單字短句回應,或名為分組討論活動,卻只是共同填寫统一答案的工作紙。這不一定是老師不懂互動式教學,知而難行,原因有四:一是很想努力的教和解,怕學生聽不明;二是以往試問了很多次,學生也答不到,有個別有簡單回應也算不錯了;三是有試過小組討論,也是散散漫漫,沒效果;四是為應付考試,要堂堂操練文法語句。學生上課時,就不斷在聽和抄,填那與紙筆考試雷同的工作紙。

對被觀課的老師,只籠統的建議多點活動、充足輸入,就被視為老生常談。

這兩年有到學校與教師在各科共同設計教學,多因為要推行自主學習。我認為自主學習的前設是引動學生的學習動機和興趣,而較主動學習,對那些機械地課課要填寫自訂目標、自擬題目、自評互評、自我反思等項目很不以為然;要「備好」一堂「活」課,才最重要。

可惜,現實上,教師很難卸下所謂課程框架內容的包袱。舉中文科教學為例,鉅細無遺的解讀字詞後,就要教結構和語法,之後要求學生就教師提供的框架/指引作文,甚至提供大量詞彙,以供選用。教師列明寫記敍文的各段要求:第一般必須用四素句(時、地、人、事),缺一不可;第二段則必須用五感描述,由中心點開始,由近至遠;第三段必須記錄進行時的活動,必須用排比句及比喻句,第四段必須記錄一件特別事件,詳細描述及要用人感句作結。段段附以大量例子,務必跟那些「必須」成文,其實都在「填」文。

學生其實處於一個很吊詭的學習狀況。學習語文,要有豐富的輸入(影象、圖片和文字),激活學習,知識和能力自然會增張,現在輸入的是一個「表格」;本來要求學生們能主動、自主學習,要有想像力和創造力;但在教學行為上,卻沒有選擇,不斷設框畫界,要依樣畫葫蘆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課堂教學效能探究之三)

 2019.5.20 

ReplyForward

真的憤怒了

上星期日,無論是暴風狂雨,還是烈日當空,無阻十多萬香港市民站出來,抗議修訂<逃犯條例>。

不要再誣蔑遊行人士不理解法例,受煽惑誤導,民眾都完全知道修訂背後的隱藏的政治理由。

不要再重複的說修例有急切性,刻不容緩,以免台灣殺人犯消遙法外,是維護公義。要處理這個問題,早有快捷穩妥的方法,捨易取難,全是項莊舞劍,想利用事件暗渡陳倉,假惺惺說是為受害者討回公道,其實在過去一年不斷拖延,不回話、不接觸台方,卻又突然如熱渦螞蟻,發動傳聲筒,諮詢期只二十日,利用橡皮圖章,要盡快在兩個月通過。這一切一切,人民都看在眼內,是政權對受害者的最大不公義。

不要再利用建制代言人抹黑反修訂、撤條例的行動了,我們的眼睛是雪亮的,這個惡法,是要在全港市民頭上架上一把刀,利用機會,把持異見、需抗爭的人,送到完全不可信任的法治機關受審受刑,還大言不慚的說依法辦事。最終目的,是要製造白色恐怖、寒蟬效應,打壓異己,未來只許歌功訟德。

政府官員們的狂妄傲慢,說遊行人數不重要,反對之聲不用聽,因要維護管治威信。不經普選,視市民如草芥的政府,有什麼威信可言?

曾幾何時,我們都為香港的核心價值而自豪,現在全都斷送了。

人們真的憤怒了,只好豁出去。

2019.5.02   原文刊於明報副刊<教育心語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