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再誣蔑遊行人士不理解法例,受煽惑誤導,民眾都完全知道修訂背後的隱藏的政治理由。
不要再重複的說修例有急切性,刻不容緩,以免台灣殺人犯消遙法外,是維護公義。要處理這個問題,早有快捷穩妥的方法,捨易取難,全是項莊舞劍,想利用事件暗渡陳倉,假惺惺說是為受害者討回公道,其實在過去一年不斷拖延,不回話、不接觸台方,卻又突然如熱渦螞蟻,發動傳聲筒,諮詢期只二十日,利用橡皮圖章,要盡快在兩個月通過。這一切一切,人民都看在眼內,是政權對受害者的最大不公義。
不要再利用建制代言人抹黑反修訂、撤條例的行動了,我們的眼睛是雪亮的,這個惡法,是要在全港市民頭上架上一把刀,利用機會,把持異見、需抗爭的人,送到完全不可信任的法治機關受審受刑,還大言不慚的說依法辦事。最終目的,是要製造白色恐怖、寒蟬效應,打壓異己,未來只許歌功訟德。
政府官員們的狂妄傲慢,說遊行人數不重要,反對之聲不用聽,因要維護管治威信。不經普選,視市民如草芥的政府,有什麼威信可言?
曾幾何時,我們都為香港的核心價值而自豪,現在全都斷送了。
人們真的憤怒了,只好豁出去。
2019.5.02 原文刊於明報副刊<教育心語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