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視教學表現準則

校外評核的各項措施中,由外評隊透過觀課以理解學校整體教學表現佔最重要的部份,因時間及人手關係,做不到專科專觀,只能在兩天內用「走透透式」觀四、五十課節;也只能按評核表格內的各項標準評分,業內人士很熟悉這些標準,都是大量細項化教學上或教改要求,在不同程度的形容詞上圈一個近似的,再打一個只分四級的整體分,以總結教師及學生表現。貌似客觀的評分,可能是一種錯覺,評估細項是否有效度,能否真正反映學生的學習表現,才是關鍵。


不過,當學校為老師進行考績性評課,自然參考外評準則,也只會就單一課堂的表現而打分評等。在疫症出現,及資訊科技的高速發展下,學校的課堂內常態學習受到嚴重衝擊,也就不能只靠課堂上的教態學態評等,很多事前的準備功夫更重要,如製作及搜尋恰當視聽教材、習作,在課前、課中和課後應用;設計引導問題,誘發討論;及如何調動學生的學習自主性等等,更影響學生是否學到。


所以,表格式的觀課準則要全面檢討了,此不是質疑這些單項標準沒用,只是優秀教師已不止於個人課堂上表現。而學校教師更要成為專業社群,各自發揮所長,又能互補長短,不再為分堂數、工種而疑惑不安,學校領導更要用心凝聚教師共力,學生才最得益。


 2020.10.15 原文刊於明報副刊<教育心語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