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理性、温和而堅定的民主派,公民抗命,是被強權廹出來的。
9月28凌晨臨時啟動「佔中」,立即收拾「細軟」。第二天,背着重重的背囊,夠捱三幾天,十一點出門。
到了金鐘,人不多,警察已封過路電梯。市民温婉懇求,只想到政總支持學生。警察一臉漠然,哀求不果。
我抄路過天橋從演藝那邊入,又被擋,我知道公民抗命後果,也就安然坐在馬路旁。
人越來越多,多是年青人,都在乞求警察憐憫,連送水送物資也不能越雷池半步。警見人多,更封橋;市民只能拚命跑過告士打道,都以為可從這邊入政總。確實太多人,市民被廹佔用東行告士打道,還很有秩序留一條行車線。
聽說可西行入政總,也就隨群眾走,又卡在海富中心外東行線。人從金鐘湧出,西行線也站滿人,有位督察還扶着市民跨過水馬,心竊喜,警方體恤,會放行。就這樣的卡在那裏,市民躁動,想前進。
紅旗一出,胡椒噴霧發放,卡在那處的我們就被動的頂下去,什麼雨傘保鮮紙裝備都是在場隨意分發的。
市民很勇敢,用脆弱傘子擋噴霧,根本無反擊,無前進之力,及後黑旗一舉即放催淚烟,毫無準備,首當其衝的很傷;市民很堅定,去而復來,不反擊,水樽也不敢擲,怕破壞「愛與和平」,電視上都看到了。
廹佔馬路,責任誰屬?公民抗命,就請執法拘捕,為何用催淚煙,更威嚇開槍?一旗兩用,簡直荒謬。
2014.10.02 (原載明報〈教育心語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