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年四時,與五位老師下課後共同備課,是五年級的中文課,課文是〈聴聽這小溪〉,描寫大自然景象。老師投入用心,很快就進入了如何設計腦圖、自評及分層課業,都是「所謂」自主學習策略。
一番討論後,我提出了一個回歸基本的問題:「其實是想教什麼和學什麼?」
「除要學生字新詞語法外,能透過感覺、觀察和想象理解景物描寫,再以景生情。」
「最後期望學生能寫篇描寫文?」
「學生不用寫完整描寫文,太難了。而且學生有差異,最好能扶弱生一把,所以就常困惑於如何設計高、中、低的分層課業。」
「如果要求高、中、低各寫一百五十、一百和五十字呢?」
「那只是降低要求,沒有扶助和照顧弱生。」
「那麼高能力照舊寫文,中能力輔之以圖作文,低能力答十條問題,合而為文。」
「對,應是可照顧差異了。」
「那麼,弱生何時才能追得上,寫到一百五十字的文章。」
「看來不可能,但弱生都仍在學習。」
「假如學完之後,有一組學生能寫到描寫文;有些只能畫圖,配以詞語;有些從感覺中聯想到多個景象;有些喜歡上閱讀;有些用話劇形式表達大自然的景象...... 可以嗎?有照顧差異嗎?」
「那就不是照顧高、中、低能力的分層課業了,是不同的學習成果,不能比較。」
這就是照顧差異的最大盲點、矛盾,成果是用同一把尺量度。
向老師們致敬,教案一字未寫,已是下午六時。
2016.12.15 原文刊於明報副刊〈教育心語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