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「作」文

群組上傳來教中文作文的工作紙,教師鉅細無遺的列明寫記敍文的各段要求:第一般必須用四素句(時、地、人、事),缺一不可;第二段則必須用五感描述,由中心點開始,由近至遠;第三段必須記錄進行時的活動,必須用排比句及比喻句,第四段必須記錄一件特別事件,詳細描述及要用人感句作結。段段附以大量例子,務必跟那些「必須」成文。

這種設計以為可把學習目標明細化,可保證學生能有文交,又學會語法文法,對能力稍遜的學生有裨益。

中文不是我本科,常常不敢評論,只是覺得這並不是學生有感而發的文章,只是機械式的填答工作紙。

對於有些需澄清概念,需由淺入深的解難科目如數理、經濟等,用通達學習法把學習階梯化、細分目標是較合適的,但把語文科要抒寫情感的作文也機械的教和「造」出來,總是有點不以為然。

去年支援小學中文教師教描寫文時,都一定要教和用五感及擬人法,我提出了一個問題:學生在現實環境,如逛公園時,只有三感有強列感受,而又描述細緻,就一定差過能「作出」五感的?他們只是三年級學生,為什麼要有名作家杏林子的感受,和依足其修辭情感而作文?

我們都希望學生多些自發動機、自主學習,教學行為上卻捉著其手,一筆一劃的「造」文。

2018.2.1 原文刊於明報副刊〈教育心語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