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我反思是自我調適學習(self-regulated learning)的重要部分,意指學生能在學習過程中能找出問題,悟出道理,有針對性的找方法改善,以達目標。
在實踐中,學校要推行自主學習,都誤以為形式上要有自評互評,就等於有反思的能力。
大部分自評的設計,尤其是在小學,就是擬一份約六、七條題目的問卷,把該課的幾個學習目標抄出來,例如:我學會了「兩個位的減數」、「擬人法和步移法」、「金屬的定義」、「香港的六個優質產業」等等,然後叫學生自評,從「已能」、「部分能」、「未能學到」三項中剔選;這些與知識內容相關的目標,其達標程度不是靠自評的,是要學生透過紙筆測考或用語言文字表達才能展示所學。這與製作一份情意上的問卷,如「喜不喜歡上這個課題」、或「與同學合作的感覺如何」,是不同的量度度向。當提出這些問題時,教師都很無奈,照樣要求學生做徒勞無功的行為,花時間填自評表。
其中一個原因,是對推行自主學習的錯誤演繹,把自我反思等同自評。
其中一個原因,是對推行自主學習的錯誤演繹,把自我反思等同自評。
原因之二,自評的潮風,應源自校外評核所要求的自我評估,又被督促什麼也要找證據,完全不及格的自製問卷充斥,一份類似外評4,3,2,1分的評估表走天涯,評什麼也照用。
對評估的認識和素養嚴重不足,有以致之。
2018.5.10 原文刊於明報副刊〈教育心語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