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都參考Zimmerman & Schunk自我調控學習(self-regulated learning)的理論,大抵是成功的精英,都能整理好自己的學習,有策略的達至自己訂立的目標;能組織及整理資料,懂得分析及探索問題,更能檢討、調適及反思策略、修訂目標等等。這些都是成功、成熟的優秀學生行為。
上述的能力都吸引而重要,所以學校要全面「推」自主學習,在各科各級落實,就以為是具體地「教」每一項能力,例如自訂目標,就在每課都要求學生自訂;一班小學三、四年級的學生在學語文時,有甚麼最具體目標呢?於是就出現可「選」學三、四、五或六個字詞的目標,或由老師把教學目標拆為四、五條,讓學生「剔」一、兩條。
這都是老師們很苦心的設計,因為都感受到小學生可能也不懂所謂自訂目標,就只好「幫」他們、「教」他們。
我問了下列問題。
一堂課、甚至一單元的學習,教師預設的教學目標都由學生自訂,有多有少,那甚麼叫做成功達標呢?如果學生都選只訂學兩個字詞,又全達標了,教師是否應很雀躍,因成功地「教」了學生自訂目標?
問題出在那裏?什麼是自訂目標?何時,哪階段、什麼成熟度、智力的學生才有能力、或需要自訂目標?
上述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,要堂堂課自擬題目、自評、互評、填反思日誌等,比比皆是。
可惜勤懇疲勞的教師都沒時間討論和思考,做什麼才恰當有效,要應付政策及落實關注事項(推自主學習),快教我設計自訂目標的步驟,給我自評的表格。
2016.11.04 原文刊於明報副刊〈教育心語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