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目標反累事

這是一個很政治不正確的標題

促進自主學習本來是一個長遠、又不很具體的目標,與考試成績或閱讀數量等可以數字展示成效不一樣,是漫長、潛移默化的,期望學生能主動、承擔學習責任、能反思、終身追求學習。

可惜,學校在推行自主學習,尤其是在小學,因要當作全校關注事項大搞,就要級級、科科、人人(小一到小六) 都按策略、跟形式倒模的進行。也就選某些理論去學去做,如想學生有自我管理能力,就要自訂目標,要教學習策略,就要學畫腦圖,懂得反思就要填自評互評表。這樣做,就會有具體目標或顯證,例如「教了」百分之九十學生訂目標、填反思,就叫做「推行了」自主學習。

自主學習的意義,是想學生成為深層的學習者(deep learner) ,對學習產生內在與趣,喜歡理解和連繫知識,有好奇心、會持續探索、追求新奇,不易在短期展現,更不是「被教成」能填表畫格的孩子。

問題就在要統一規劃搞自主學習,要有一個所謂框架,上文第二段的技巧項目,就成為主要目標,原應該是該課該單元的知識內容和概念變成次要,也就堂堂自訂目標,自評互評。

教師本來就應不停優化課堂教學,優秀的教學領導,看了課程文件,讀理論,聽分享,就會理解學生的學習應有新變化、新要求,就要想:那些課堂教學可加進自主學習元素呢?資訊科技的發展,可否為學生提供更多自學機會呀?成績優秀的學生,是否鼓勵他們自訂更高更多元化目標?

不是搞哪些不對應不恰當的目標。

2017.2.16           原文刊於明報副刊〈教育心語〉